更新时间:2018-01-08
一、办事依据
北京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、《北京市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>办法和中国残联《<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>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。
二、申请条件
经过指定医院的残疾评定,符合“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”的残疾人。
三、办理流程
1、 出院证明须满1年以上(慢性病)
2、 村委会出具办理残疾证证明
3、 到镇残联交办理证明并领取信息表
4、 到村委会由残疾专职委员填表
5、 回镇残联检查盖章
6、 按指定日期到指定医院鉴定
7、 鉴定完毕后1个月左右完成办证
四、所需材料:
1、 出院证明须满1年以上(慢性病)
2、 村委会出具办理残疾证证明
3、 到镇残联交办理证明并领取信息表
4、 到村委会由残疾专职委员填表
5、 回镇残联检查盖章
五、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 上午9:00-11:45,下午1:30-5:30 夏季下午2:00-6:00(法定假日除外)
六、办理地点:阎村镇残联
七、联系电话:89318591
房山区阎村镇人民政府主办 房山区阎村镇信息中心承办 网站地图 010-89318575 yancundb@bjfsh.gov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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